《刑法的道德界限》共四卷,是范伯格重要的也是學術影響力的著作之一。此四卷雖然陸續發表於1984—1988年間,但皆為回答一個問題,即何以將某種行為正當地予以犯罪化?范伯格試圖以一系列“自由原則”予以解答,以期為立法者提供具有道德合法壯的立法依據。本書《對自己的損害》是《刑法的道德界限》第三卷。
在本書中,范伯格對法律家長主義原則進行了系統論述,探討了有關自我損害的各種問題,包括家長主義、個人自治及其邊界、自願性與風險預設、同意及虛假同意、強迫力、行為能力不足以及選擇死亡等,以此對維護個人自治與強制力之間的關係作出了說服力的闡釋。
喬爾·范伯格(1926-2004)
美國有名法哲學家和政治學家,被譽為美國法哲學領域近三十年來擁有影響力的人物。
第十七章 法律家長主義
一、“家長主義”的多種含義
二、家長主義式強制性法律的類型
三、硬家長主義和軟家長主義
四、何種禁止性法律是家長主義式的?
五、法律家長主義,損害原則,及“衛戍邊界”
六、支持或反對法律家長主義的假定情形
第十八章 自治
一、個人自治的概念
二、自治能力
三、自治條件
四、理想化的個人自治
五、自治權利
第十九章 個人自治及其邊界
一、領域及邊界
二、“權利”對“好處”
三、自治、自由權及事實上的自由
四、自由與自治的自動喪失
五、接近地、不可撤銷地喪失自由:自願為奴之謎
六、奴役合約不具法律效力的其他根據
七、對未來自我的決定:承諾及其可撤銷性
八、個人自主與憲法性“隱私”
九、身外的尊嚴:對康得主義的一些批評
第二十章 自願與風險預設
一、軟家長主義策略
二、初步區分
三、自願性、合理性與理性
四、“接近自願選擇”的排他模式
五、自願性的多重判斷標準:一些經驗法則
六、非自願的假設
七、示例:危險藥物
八、示例:保護性頭盔
第二十一章 自願性不足:單方情形
一、直接傷害:構成犯罪的自殺與自傷行為
二、環境壓力與人為壓力:相同與不同
三、降低自願性因素的種類
四、風險行為的外部強制力
五、風險行為中的無認識與錯誤認識
六、神經官能症
第二十二章 同意及虛假同意
一、針對雙方情形的軟家長主義策略
二、同意的本質與效果
三、有爭議的同意
四、小結與轉承
第二十三章 同意無效:強迫性作用力
一、作用力的範圍
二、他人的強迫;目的與控制
三、強迫性壓力的級差:如何方足以構成強迫?
四、確定強迫性壓力的其他方法
五、主觀標準與客觀標準
六、關於強迫的道德理論
七、強迫性提議:要約與威脅
八、期待可能性
第二十四章 同意無效:強迫性要約
一、強迫性要約與非強迫性要約
二、非強迫性誘惑
三、強迫與剝削:齊氏方案
四、強迫與剝削:概括及結論
五、不平等的交易地位:顯失公平
六、強迫性、自願性及有效性
七、刑法方面的問題
第二十五章 同意無效:認識不足
一、分類
二、對同意內容的錯誤理解
三、對背景事實的無認識或錯誤認識
四、對未來的錯誤期待
五、風險預設的
六、欺詐:虛假陳述與虛假承諾
七、虛構事實的欺詐與誘騙式欺詐
八、錯誤認識與自願性程度
九、醫療活動中的知情同意
第二十六章 同意無效:行為能力不足
一、道德上和法律上的能力不足
二、無行為能力
三、未成年人
四、醉酒狀態
五、疾病、疼痛及干擾性情緒
第二十七章 選擇死亡
一、自願安樂死
二、瑞吉兒的大力度優惠方案
三、生命究竟屬於誰?
四、可以理解的抑鬱情緒
五、交替性情緒
六、生前遺囑及其問題
七、代理權的持久性
注釋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