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中國民法典評註”條文選注系列的第4冊,收錄評註作品15篇,分佈於物權編、合同編和侵權責任編,內容包括:第320條從物隨主物轉讓;第394條抵押權的定義;第395條抵押財產的範圍;第404條正常經營買受人規則;第423條最高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的確定;第447—452條一般留置權的成立要件與效力;第670條預扣利息的禁止;第676條逾期利息支付義務;第726條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第778條定作人的協助義務;第870條技術轉讓方的瑕疵擔保義務;第919條委託合同的定義;第967條合夥合同的定義;第979條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與管理人的請求權;第1245條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規定。
朱慶育,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法典評註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德國馬普外國私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訪問學者。曾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研究領域為民法學、法學方法論、德國近現代民法史與法律哲學。
劉勇,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南京大學法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經濟法學博士,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總則、債法與保險法。
尚連傑,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鄭州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德國弗萊堡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基礎理論、債法、物權法。
吳香香,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德國哥廷根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與私法方法論,尤其關注物權理論、佔有理論、法典評註與請求權基礎。
辛正郁,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日本九州大學法學碩士。曾供職最高人民法院逾二十年,現為京、滬、深五家國內主要仲裁機構仲裁員。主筆/主持天同訴訟圈“民商辛說”專欄,搭建民商法理論實務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