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稅務無紙化政策,修正所得稅法將各式憑單改採「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作業。
2.配合「財政健全方案」,修正現行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為「部分設算扣抵制」;配套修正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調高一級稅率,與調高個人薪資與身心障礙扣除金額,以建立「回饋稅」(feedback tax)制度。
3.配合「回饋稅」制度,將銀行、保險二業營業稅率由2%恢復至5%。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將現行「有女性陪侍」之規定修正為「有陪侍服務」;修正同法施行細則中營業人進項稅額憑證之申報扣抵期間規定,及因應「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施行,對進口郵包逾免稅限額者,於進口時改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額。
4.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配合相關法規之制定、修正及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及為減少爭議及簡化便民,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