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您忘记密码了吗?
1,656,036 本书已上架      购物流程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有店 App


当前分类

商品分类

浏览历史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白話六法:民法.親屬繼承編(四版)
新白話六法:民法.親屬繼承編(四版)
上一张
下一张
prev next

新白話六法:民法.親屬繼承編(四版)

作者: 黃碧芬
出版社: 書泉
出版日期: 2013-07-25
商品库存: 点击查询库存
以上库存为海外库存属流动性。
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配送时间不包括出版社库存不足需调货及尚未出版的新品)
定价:   NT380.00
市场价格: RM58.50
本店售价: RM51.50
购买数量:
collect Add to cart Add booking
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本書透過簡明的用語、清晰的觀念為讀者介紹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親屬繼承的精神。

  我國民法親屬繼承的條文於民國97年5月作了大幅度的修正,並且自98年11月23日開始實施新條文,本版亦以民國99年5月及98年12月最新修正之法條來進行解析與說明,提供讀者來掌握最新的法律動態。

本書特色

  我國民法親屬繼承的條文於民國97年5月作了大幅度的修正,並且自98年11月23日開始實施新條文。本書透過以簡明的用語、清晰的觀念為讀者介紹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親屬繼承的精神。

  ◆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法律目的,是在婚姻關係之下確立夫妻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將歧視婦女的條文刪除及修正。

  ◆民國八十八年:修正認領條文,期使非婚生子女得到更多的機會被認領。

 

  ◆民國八十八年:全台發生九二一大地震,也震出許多人倫問題,原有法定監護人順序,可能反而對末成年人有害,因而先緊急修正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法定監護理順序及選定監護人之制度。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將夫妻財產制作全面的修正,完全與舊制不同。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改變結婚之形式要件。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修改裁決離婚之原因。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修改監護一節。

 
作者簡介

黃碧芬

  現任:

  義理法律事務所負責律師

  民間公證人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

  75年律師高考及格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台北縣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新女性聯合會理事長

  台灣婦女會法律顧問

  消基會義務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協會榮譽律師

  國立海洋大學兼任講師

  著作:

  《中德美三國附條件買賣之比較研究》

  《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

  《兒童福利與保護》

  《民法.親屬繼承》

  《家庭暴力防治法》

  《女人法律智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