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集收錄了陳新民教授近五年來所發表十三篇針對我國大法官重要解釋所做的評釋,以及有關國外憲政制度的比較研究論文。法治國家的基礎理論,在我國公法學界尚屬較為陌生的領域,陳教授近年來致力於對此法治國家理論進行系統化的探討,並持續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學術刊物。五年前曾經出版一本收錄十篇論文的《法治國家論》論文集,對於德國與英國法治國家及法治理念的概念與學說發展,有極為深入的探究。本書是繼之而起,以國外先進的法治國理念與原則,來檢驗我國近年來憲政實務是否符合了諸些原則。由本論文集,可以讓讀者理解憲法解釋的方法論,明瞭不少公法學說的真實面貌,以及客觀檢驗我國大法官在若干重要、且極具政治性的案件中,所闡釋的憲法學理,是否符合了崇高的法治原則。
第一篇 憲政僵局的解決模式──兼評「機關忠誠」的概念
第二篇 立法裁量權的界限──試論NCC組織法的違憲性問題
第三篇 檢討憲政慣例的地位與效力──由總統的閣揆人事決定權談起──兼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最近的「國會解散案」判決
第四篇 論法定預算的性質──由釋字520號解釋檢視我國憲法的預算法制
第五篇 宗教良心自由與服役正義──釋字第490號解釋與社會役
第六篇 憲法宗教自由的立法界限──評「宗教團體法」草案的立法方式
第七篇 憲法財產權保障的陰暗角落──論徵收的買回權問題
第八篇 立法院召開臨時會的憲法問題
第九篇 我國立委聲請釋憲制度的「質變」?
──兼談所謂的「預防式的違憲審查權」制度的改正
第十篇 社會主義法治國之概念──由越南及東德的經驗談起
第十一篇 動盪時期法治國原則的檢驗──菲律賓最高法院若干判例的研究
第十二篇 雨過天青麗日來──談中國大陸行政法發展與台灣行政法學的影響
第十三篇 一個東方版的法治國──新加坡法治主義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