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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鑒於在法治先進國家,其程序法之發展,均受其國家之憲法原則及價值指導及影響;且多將程序法視為運用之憲法;而關於此一問題之重要性,亦為我國多數學者及實務家所肯認,並已成為我國新近修正民事訴訟法之指導原則。本書乃參考德國學說實務發展,並以我國現時相關法制為基礎,分別就各重要之憲法原則與價值在民事程序中之作用,予以詳盡論述。希讀者藉此,得對民事程序法理獲致更宏遠之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