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龐大資產或有限財富,您習於DIY,還是託交專業管理?應接人世旦外禍福,您心中了無罣礙?或者惴惴不安--擔心一旦有個三長兩短,孩子該怎麼辦?一輩子珍藏的古玩書畫會流向何方?即便極思反哺、回饋社會,往者已矣,又有誰來完成自己的遺願?.......「信託」不僅具有現代財富管理功能,在情感上亦能發揮圓夢、慰撫人心的作用。如何妥切「信託」?本書以「案例」現身說法,加上深入稅務分析,讓您面對「信託」,勇往直前!
受託人雖自信託人處取得財產權益而為該財產權之權利主體,但與其自有財產的管理處分乃單純基於受託 人自己的利益考量不同,受託人應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的目的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所謂「受益人」,乃享有信託利益之人,受益人可為委託人或他人,前者稱為自益信託,後者稱為他益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