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法為規範我國對外貿易活動之準據法。國際貿易法為國際經濟法之一支,國際經濟法範圍較廣,包括國與國間之生產、消費、分配及行銷等等,而國際貿易法則著重在行銷部份,包括跨國間輸出與輸入行為在內。市場經濟國家為使其對外貿易運作有所法律依據,類多頒訂有貿易法或類似法案,如美國、歐體、德國、日本與韓國等。
我國貿易法採取原則性立法,旨在建立規範對外貿易之各項基本制度,具有貿易基本法之特性,經由本法授權頒訂各項子法,以建立貿易法之體系。其所規範者係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間之貿易關係(如貿易諮商談判管道);本國政府與本國廠商,或本國廠商與外國政府或廠商間之貿易關係(如輸出入行及為及出進口廠商登記、管理),乃至有關各項貿易動(如貿易輔導與推廣)等,而非止於本國廠商與外國廠商之買賣或交易關係。
是一部具有理論基礎與國際學界視野的貿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