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稼莉 序
走在剛下過雨的杜鵑道上,微風和我迎面而過,令人撐起滿心的喜悅,像期待中的一瞥驚鴻;也像久別後的第一次重逢。—走在大學城裏,四月的我,此時飛揚如瀑瀉的夏,而辜負了晚春的幽涼……。
懷抱著第二本書—在夢的邊境—的底稿,我打算尋一處向陽的濃蔭,給每一篇故事添些粧,放在卷前,可以入詩,如舉杯前的殷殷相視;放在卷尾,可以入畫,如席散時離人的憂傷。……
但,寫什麼好呢?我是不說夢話的。
半年前,當第一本小說集「遭遇」出版後,朋友見了我就「面色如土」,他們說:
「妳的材料太『現實』了吧,看了妳的書,好像連吃飯睡覺都不能理所當然了。喂,妳不能寫一些浪漫、唯美一點的東西嗎?」
我搖搖頭,苦苦地笑著。我沒法去應和他們,我總認為小說之所以始終無法自「閒書」中翻身,即是太「浪漫」、「唯美」了些,與現實的距離太遠;而存在我們周遭的許多尖銳難堪的問題,許多我們得以深思自省的問題,反而像駝鳥般地,被浪漫唯美的塵土遮覆住,而自以為進入了虛無飄渺的安樂淨土。
儘管,不斷地有人說,「買」小說的人不超過二十歲,而超過三十歲的人連「看」都不看了。如此,在爛漫天真的年紀群中,有誰會去在意你所挑起的那些問題呢?我想,這就關乎每個人創作的目的了。
常有人問起:妳寫作的目的何在?我想如是的問題太遠太廣,必須分好幾個階段來回答。我無法以青絲的年紀,來回答白首時侯的想法,但至少,目前的我,寫作是為了思索,思索一個眾人也許熟知,但卻不關心的問題;是自我檢視,檢視自己洞察人情、分析事理的能力;也是一種成就,成就自己不受時空束縛的慾望。
如此,則讓我覺得生活真實,而不純然是在編織故事—。
鄭重地排列這六篇小說,我發現自己的視野豁然開朗,不再侷限於「年輕女子的愛情遭遇」。某些,原以為處理起來會力不從心的題材,終於也有了令人欣喜的安排。
其中,「這一夜 星兒都黑」及「自決」是最特殊的二篇。我刻意地放在全書的首尾,好讓朋友們在起落之間,能與我有同樣地喟然!
「淡月昏黃」是我早期的舊作,當時在學,不免流洩出對未來愛情與事業的雙重心事。而「葉落的那一天」,則純是年少時的第一個遐想。
「月漸西沈」,我並不想探討孝道,因此把重點放在更實際的情況。在不能兩全其美時,「玉碎」絕對不是一種最好的方法。
花費了我最多的心血,下筆時再三猶豫的,是「但願不相識」。我無法明確地解釋,何以會選擇這樣的題材,但我總以為,人性中的光明與黑暗,始終以它們固定的比例存在著,在最卑微的角落裡,一定也有著我們不忍,卻不能不心動的故事。
時常,我總有個一廂情願的想法,我認為作者應負有「引領」的責任,而非「應和」;不愛作夢的人,總該有一處清醒的角落。
因此,我選擇了個危險的書名—在夢的邊境(是苦苓先生的構想),看看自己夠不夠清醒,是不是一不小心,又滑進「夢」的泥塘中去了—。
生活,原也是這樣的戰戰兢兢!
最後,要特別感謝益祥,他替我創造了一處絕佳的夢境,卻又讓我保留了一顆清明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