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您忘记密码了吗?
1,663,653 本书已上架      购物流程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有店 App


当前分类

浏览历史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教科书/政府出版品 > 法政类 > 教育行政法(二版)
教育行政法(二版)
上一张
教育行政法(二版)
下一张
prev next

教育行政法(二版)

作者: 許育典
出版社: 元照出版
出版日期: 2018-09-01
商品库存: 点击查询库存
以上库存为海外库存属流动性。
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配送时间不包括出版社库存不足需调货及尚未出版的新品)
定价:   NT650.00
市场价格: RM100.00
本店售价: RM88.00
购买数量:
collect Add to cart Add booking
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人,沒有教育,難得未來。教育,決定了人的一生。國家的存在既是以人民為目的,國家就應該提供人民 — 不受出生或身體「環境」限制的教育,促進人民最大可能的自我實現。如果國家做不到這件事,那只是一個不公義的國家,政黨即使執政,也應感羞愧。如何讓使人受限於環境的教育體制,從我們生活的社會中逐漸消逝,是一門教育的法藝術。如果說,法律是一門善良的藝術,要設計規範讓人如何找到最大可能幸福;那教育的法藝術即意謂著,要設計規範去導向人們在追求幸福時,如何以自我實現的方式去達成。因此,在台灣建構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學後,一方面將使每個人民的人格得以自由開展,另一方面也同時養成對他人負責的公民社會前提。這本書就是作者在:「自我實現與尊重負責」理念下的嘗試,整本書總共分成六個部分,分別為: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I)、教育基本權作為縱向教育法建構(II)、憲法基本原則作為橫向教育法建構(III)、教育法上的在學關係(IV)、以教育基本權為核心的學校法制(V)、以學術自由為核心的大學法制(VI)、以社區大學為核心的終身學習教育法制(VII)。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當代人權暨永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歐洲當代台灣研究中心(ERCCT)諮詢委員
  澳門法學學術顧問委員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
  台灣教育法學會常務監事
  教育部法規委員
  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雲嘉南分會召集人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台南地方法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台南市法規、廉政、教育、教師申訴、文化古蹟、兒少保障委員會委員

  經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主任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研究獎學金(2006-2007)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資深學者研究獎學金(2014、2017)
  國科會暨德國學術交流總署研究獎助(2003、2004、2005)
  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出青年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委員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委員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台南市訴願審議、特殊教育、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董事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監事

  學歷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宗教學院研究
  德國哥廷根及杜賓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著作
  Selbstverwirklichungsrecht im pluralistischen Kulturstaat.(Duncker & Humblot)
  憲法(元照)
  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元照)
  為人民說人權故事(元照)
  從法治國家到人權保障的希望工程:以人權教育為中心(元照)
  基本人權與兒少保護(元照)
  教育行政法(元照)
  法治國與教育行政: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元照)
  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元照)
  大學法制與高教行政(元照)。
  學校法制與學校行政(元照)
  跨領域的教育法制與教育行政(元照)
  文化憲法與文化國(元照)
  文化基本權與多元文化國(元照)
  公民文化權、文化法制與古蹟保存(元照)
  多元文化下文創產業、娛樂產業與數位網路法制(元照)
  宗教自由與宗教法(元照)
  宗教團體、宗教法制與宗教教育(元照)
  宗教自由、宗教詐欺與比較法制(元照)
  同性婚姻、同性平權與宗教自由(元照)
  基本人權與納稅義務: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逐條釋義(元照)


目錄

弱勢兒童早期照護作為教育法的新方向——代序
自我實現的教育法植根——代序
本書引註格式說明

I. 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
§1 人、教育與法律
壹、人、自我實現與教育/1
貳、人、教育與國家/2
參、人、國家與法律/3
肆、法律與教育交織的教育法/5
§2 國民教育相關思想的發展
壹、宗教改革的萌芽/6
貳、產業革命的影響/8
參、政治革命的醞釀/10
肆、民族主義的促成/11
§3 教育基本權的發展與意義
壹、教育基本權的發展/12
貳、教育基本權在台灣發展的文化阻礙/19
參、教育基本權的憲法意義/25
§4 從憲法到教育法的教育基本權保障
壹、自我實現作為憲法保障基本權的本質/29
貳、自我實現、多元社會與法秩序/30
參、基本權作為自我實現與法秩序的整合/31
肆、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基本權保障/33
伍、從教育憲法到教育行政法的教育法/35

Ⅱ. 教育基本權作為縱向教育法建構
§1 自我實現作為教育基本權核心的意義
壹、對學生的精神思想自我實現的意義/37
貳、對學生的政治自我實現的意義/38
參、對學生的經濟自我實現的意義/39
§2 教育基本權的主體
壹、教育基本權的基本權主體/41
貳、保障教育基本權實現的參與者/42
§3 教育基本權功能建構的保護法益
壹、作為主觀權利的功能/48
貳、作為客觀法的功能/51
§4 教育基本權在我國的保障範圍
壹、我國憲法上教育基本權的理論與現實/57
貳、教育基本權在我國的概念釐清/57
參、從教育基本權到國民教育法的落實/59
肆、從教育基本權分析教育基本法的立法迷思/60
伍、教育基本權在我國保障範圍的釐清/61
§5 教育基本法作為教育基本權的落實起點
壹、憲法教育的積極推動/64
貳、教育機會均等、教育經費編列與小班小校的保障/66
參、私人興學的鼓勵/68
肆、學校參與成員的權利保障/70
伍、教育事務在地方自治的落實/72
陸、教育基本法作為實證教育憲法/75

Ⅲ. 憲法基本原則作為橫向教育法建構
§1 民主國
壹、民主國的發展/79
貳、民主國的主要內涵/80
參、民主國作為橫向教育法建構/84
§2 法治國
壹、法治國的發展/86
貳、法治國原則的主要內涵/89
參、法治國原則作為橫向教育法建構/104
§3 社會國
壹、社會國的發展與概念/108
貳、社會國的主要內涵/111
參、社會國原則作為橫向教育法建構/113
§4 多元文化國
壹、多元文化國的發展與意義/117
貳、多元文化國的主要內涵/123
參、多元文化國作為橫向教育法建構/127
§5 憲法教育作為教育法與友善校園的實踐
壹、憲法教育在教育法與友善校園的重要性/135
貳、憲法、人權與教育的互動/138
參、人權教育的意義、內容與檢討/142
肆、友善校園作為人權教育的具體實踐/147

Ⅳ. 教育法上的在學關係
§1 在學關係作為法律關係
壹、在學關係的爭議及思考/155
貳、在學關係與特別權力關係/157
參、在學關係作為法律關係的核心內容/161
§2 教育行政、在學關係與國家監督
壹、教育行政在權限與組織的法律關係/166
貳、國家監督教育行政的憲法規定/169
參、國家對教育行政的依法律監督/172
§3 在學關係中學校的法律地位
壹、在學關係中學校的法律意義/177
貳、在學關係中學校的主要權利與義務/179
參、在學關係中學校的維持校園秩序措施/180
§4 在學關係中學生的法律地位
壹、在學關係中學生的法律意義/182
貳、在學關係中學生的主要權利與義務/184
參、在學關係的學生成績評定/189
§5 在學關係中教師的法律地位
壹、在學關係中教師的法律意義/191
貳、在學關係中教師的教學自由/206
參、在學關係中教師的其他權利與義務/213
§6 在學關係中學生與教師的權利救濟
壹、權利救濟保護的重要性/235
貳、學生申訴制度的建構/236
參、教師申訴制度的建構/241
§7 私立學校在學關係與私立學校法制
壹、私立學校在學關係的理論基礎/249
貳、經許可的私立學校在學關係同於公立學校的論證/252
參、我國私立學校的相關法制/256
§8 在學關係下學校事故的國家賠償
壹、教師作為公務員的國家賠償/272
貳、學校作為公共設施的國家賠償/279

Ⅴ. 以教育基本權為核心的學校法制
§1 學校法制下的教育改革問題
壹、學校法制下的防禦權與教育改革/284
貳、學校法制下的共享權與教育改革/288
參、學校法制下的客觀價值秩序與教育改革/292
§2 學校法制下的學校自治
壹、中小學的學校自治問題/299
貳、學校自治作為落實教育基本權的教育改革/301
參、憲法基本原則作為學校自治的理論基礎/305
肆、教育基本權作為學校自治的憲法理論基礎/307
伍、邁向學校自治的教育改革/314
§3 學校法制下的教師教學自由
壹、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的權源與界限/316
貳、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的保障內涵/317
參、中小學教師對學生的輔導、管教與懲戒問題/323
§4 學校法制下的教科書編制
壹、教育改革下的教科書編制與權力轉變/331
貳、教科書審定制對教育基本權的限制/342
參、教科書審定制對出版自由的限制/346
肆、教科書審定制的合法性檢驗/353
伍、教科書審定制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分析/361
陸、以學生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科書編制/370
§5 學校法制下的學校教育財政
壹、學校法制下的學校教育財政比較/373
貳、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下的學校教育財政/377
參、學校法制下學校教育財政的實踐問題/395
肆、學校法制下學校教育財政的出路反思/402

Ⅵ. 以學術自由為核心的大學法制
§1 學術自由與大學法制的發展
壹、學術自由的保障源由/407
貳、從德國大學制度發展瞭解學術自由/408
參、我國憲法保障的學術自由與大學制度發展/418
§2 學術自由作為大學法制的建構基礎
壹、學術自由的保障範圍/420
貳、學術自由的主體/421
參、學術自由功能建構的保護法益/424
肆、學術自由下大學教授的職位要求/434
§3 公立大學公法人化作為大學組織趨勢
壹、我國公立大學公法人化的爭議與發展/441
貳、德國公立大學的法律地位與組織架構/445
參、我國公立大學公法人化的實踐檢討/457
§4 大學入學制度的法制檢討
壹、大學入學的憲法請求權可能/467
貳、大學入學制度的規劃/473
參、我國大學入學制度的檢討與建議/477
§5 大學退學制度的法制檢討
壹、二一退學所涉及的基本權/479
貳、大學生的學習自由是否受侵犯/481
參、二一退學的形式合憲性探討/483
肆、二一退學的實質合憲性探討/487
§6 大學學生自治事務的法制建構
壹、大學學生自治事務的法制現況/489
貳、大學學生自治的憲法基礎/491
參、大學學生自治組織的法律性質/494
肆、大學學生自治組織的任務及大學的介入/500
伍、我國大學學生自治的未來出路/505

Ⅶ. 以社區大學為核心的終身學習教育法制
§1 社區大學與終身學習教育的聯結
壹、人、教育與社區大學/507
貳、社區大學的發展及其理念/509
參、社區大學作為終身學習教育的實踐/513
§2 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終身學習教育法制
壹、終身學習的意義、相關概念與社區大學/519
貳、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終身學習權/524
參、德國終身學習作為我國推展的參考/526
§3 社區大學法制化的問題與出路
壹、社區大學法制化的爭議問題/532
貳、社區大學法制化的背景/533
參、社區大學法制化的困難及迷思/538
肆、社區大學法制化的出路/541
伍、社區大學法制化作為公民社會的願景/547

參考文獻/549
索引/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