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林靜如(律師娘)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自己的喜怒哀愁,有人會懂。
於是,她開始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感性、知性兼具,贏得廣大迴響。獲《財訊》雙週刊專題採訪、中視新聞採訪報導,並受邀成為《親子天下》嚴選部落客、Mamibuy駐站作家與媽媽經專欄作家。
她鼓起勇氣,跨出了第一步,相信你也可以。
◎【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www.facebook.com/lawyerwife
◎婚姻、親子、家庭的法律資訊分享:line帳號@xat.0000188331.82g
【推薦序】在「愛」中保持「覺察」 ◎許皓宜
【推薦序】做自己的女主角 ◎羅明通
【推薦序】幸福的見證,最困難也最重要 ◎權自強
【自序】女人的愛,不能一廂情願
【女人心事】讓我們一起學習愛
我們都是在愛上了以後,才開始學習愛的。
Part 1 第三個人
他的晚歸(法院能否強制判決離婚)
婚姻不只是一段關係,更是一輩子的承諾。
不說破(抓小三勿觸法)
即使跌倒了,姿勢都要優雅一點。
大老婆的逆襲(妨害家庭罪)
從頭到尾,最該死的就是那個男人了。
背叛之後(婚生推定的規定)
背叛不是包裝在美麗的謊言下,就不傷人。
她的選擇(分居與請求離婚)
婚姻幸福與否,在於遇上觸礁時,你的處理方式。
Part 2 孩子戰爭
像她一樣勇敢(暫時處分的聲請)
當你真心想完成一件事情時,全世界都會來幫你。
依靠(善用暫時處分)
當她瞭解你不會是她的依靠,她還要這個婚姻做什麼?
或許,我們都該學會如何失去(約好的探視權)
其實,她只是寂寞而已。
當信任離開的時候(善意父母條款)
女人間的戰爭,還不都是男人的錯?
善良的包袱(略誘罪之爭)
她需要更多的武裝,來保護自己不再失去。
最珍貴的禮物(賴不了的扶養費)
永遠都別忘了,你所擁有的那份最珍貴的寶藏。
那一夜的大手拉小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
五歲的他,懂得很少,但是夠多了。
留下的人(祖父母也要監護權)
留下的人,才有機會看到絕美的風景。
Part 3 暴力不是愛
愛已逝(家暴與保護令)
當愛不在了,就只能剩下傷害嗎?
不再妥協(保護令的保護範圍)
動手,一次都不可以!
深愛的人,有時傷你最深(聲請保護令之後)
因為愛,所以在乎,所以無法好好地說出口。
霸氣的愛不是愛(小心離婚無效)
偶像劇中霸氣的男主角,往往只是耽溺於異常的控制欲。
選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這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一個選擇。
不完美的完美(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
在婚姻中,對你來說最重要的是什麼?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贍養費有條件)
人生啊,永遠都要懷抱希望。
說分手的人,其實最痛(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
當你已經很努力了,對方卻無動於衷,分手只是最後的手段。
Part 4 放手高飛
是變心?還是負心?(當贈與撤銷)
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未完成的婚禮(婚約的履行與贈與)
不要錢的,最貴。
想念(監護宣告聲請)
有人一心只為你著想,那份愛是何等珍貴。
煎熬(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提告)
手足互告,令人心裡無限唏噓。
無罪的罪人(車禍肇事責任的判定)
有人負責受傷,有人負責坐牢,難道這才叫公平嗎?
【話說從頭】從老闆娘變成律師娘
你永遠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的境遇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