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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法令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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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法令面面觀

作者: 許宏仁
出版社: 焦點企業管理
出版日期: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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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NT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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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要解讀多層次傳銷法令,它是你的唯一選擇!

  多層次傳銷自1992年在台灣立法以來,至今已超過十幾個年頭,作者在公平交易委員會擔任第三處科長期間,擔任研擬修法草案,即有深刻的感觸與看法;花費一年的時間完成本書,盼本書中所提及的觀念或看法,藉由出版成為傳銷公司、傳銷商與公平會及傳銷相關法令對話的窗口,書中不僅有相關報備應注意的規範,更引述了案例說明,是經營者、事業商以及想深入傳銷領域堂奧者不可不讀的作品。

  1991年政府開始將多層次傳銷納入管理,翌(1992)年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則依據相關授權規定,訂定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具體對傳銷行為進行規範。

  1999年公平會有鑑於多層次傳銷發展迅速,爰著手修正管理辦法,將規範條文從原本8條次大幅度增修為26條次。現行管理辦法,雖曾於2002年再進行微幅修正,但其規範意旨仍不脫1999年版訂定管理辦法之內容。作者則是擔任研擬修法草案的工作,因此對於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範,即有深刻的感觸與看法。

  2004年作者回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擔任科長期間,重新就相關條文內容為審視,並試圖自條文規定進行闡述,甚至對於現行條文規定亦提出批判與修法建議。在花費1年的時間當中,筆者依照管理辦法條文規定內容,依序撰寫23篇文章以完成本書,並期盼得以本書中所提及的觀念或看法,作為日後從事實務工作時,重要的參考依據。同時希望本書的出版,可以拉近傳銷公司、傳銷商、公平會及傳銷法令之間的距離,建立彼此之間對話的平台。

聯合推薦!

  將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中重要且關鍵的相關法條規定,以深入淺出的筆法、配合實務的案例、加上廣度與深度艱鉅的鋪陳,完成了這本無論對直銷產業、直銷企業、直銷事業參加人都有相當助益的著作,相信對於台灣直銷產業的發展絕對能夠產生極大的裨益。
──時台明 PNG卓越領航集團創辦人

  主管機關更在眾多業者相繼投入的市場變局中發展出一套愈趨成熟的管理觀念、專才、機制。是台灣在未來東亞傳、直銷市場的有形、無形資產,不僅僅可以提供國內各企業一些新的經營思維,同時對於東亞各市場能夠起到端正觀念,正規經營,進而成熟市場機制的作用。
──張寶良 《直銷人》雜誌社長

  將傳銷相關法規的理論與實務精髓,有系統、有組織的傾囊相授,必對傳銷公司、傳銷商、法務人員或對傳銷法規有興趣或疑義的民眾,會有正面的效益。
──陳紀元 公平會前副主任委員

  不僅帶給讀者更清楚地認識傳銷管理辦法,也更能創造雙贏甚至三贏的局面,因為不僅消費者與經營管理者有所依據,互利共生,共創未來,更可以帶給國家社會更多的創業機會,增加財富,稅收提升,減少社會問題
──劉樹崇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理事長

作者簡介

許宏仁

台灣彰化人,1971年出生

現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三處科長、元智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私立銘傳大學法律系畢業、國立台北商專國貿科畢業

經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三處科員、法務處專員、副主任委員室專員


目錄

推薦序
為多層次傳銷法規正言
《直銷人》雜誌 發行人 暨 PNG卓越領航集團 創辦人時台明

肯定傳銷為新興行銷通路的成熟市場
《直銷人》雜誌 社長張寶良

傳銷立法經驗為東南亞國家典範
公平會前副主任委員陳紀元

認識傳銷法令,邁向成功人生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理事長 暨
美商亞洲美樂家台灣暨香港分公司總經理劉樹崇
(以上順序依推薦人姓名筆劃排列)

自序
一、對於多層次傳銷之認識
二、漫談多層次傳銷主管機關之業務職掌
三、有關「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定義及範圍
四、漫談多層次傳銷之參加人
五、多層次傳銷之報備(一)
六、多層次傳銷之報備(二)
七、參加契約之法定應記載事項
八、重新思考參加人退出退貨之處理
九、傳銷公司與參加人間對於退出退貨認知之落差
十、非典型多層次傳銷商品之退出退貨
十一、多層次傳銷事業的權利或義務
十二、財務報表之揭露
十三、傳銷事業應避免招攬在學學生成為參加人
十四、傳銷禁止行為(一)
十五、傳銷禁止行為(二)
十六、招募參加人的行為規範
十七、漫談多層次傳銷業務檢查
十八、變質多層次傳銷
十九、有關多層次傳銷相關案件之調查程序
二十、對於違法傳銷行為的處罰
二十一、傳銷事業惡意倒閉之法律責任
二十二、漫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立法意旨
二十三、有沒有「給付一定代價」有關係

附錄
一、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制之檢討
二、多層次傳銷相關法規
(一)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二)公平交易法有關多層次傳銷之規範
(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