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營造業承攬工程金額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或承攬工程規模其建築物高度三十六公尺以上、地下室開挖十公尺以上、橋樑柱跨距二十五公尺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設置工地主任,工地主任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者,始得擔任。
本書的編纂依營造工程管理技能檢定規範分為十二單元,每單元包括學科與術科。依97年度起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方式,學科廢除是非題,只考選擇題80題,本書每一單元,學科編列選擇題80題,並依題目內容適時加入解析,使讀者容易瞭解,並可應付所延伸之題目,術科每一單元16題,編寫內容以使讀者充分作答並獲得高分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