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基礎篇、行政組織篇、公務員法篇、行政作用篇、救濟篇等五大部分。
論述內容除尊重以行政處分為中心之既有研究成果外,並強烈呼應以人權保障為重心,重視行政程序的現代行政法學思緒。
因此除傳統行政法議題之介紹外,行政指導、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資訊公開、行政聽證、行政調查等亦有所著墨。
而對於公務員法制則特別分成數章個別探討,期望在揮別「特別權力關係」時代之同時,能激發從事行政實務工作者之自我權利主體意識,進而重視行政法之研究。
本書表達思想或說理的方法,或稍有異於一般人所習慣的論理方式。
但對於許多學者之高見、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及行政法院裁判見解,皆毫不躊躇的加以引用,裨有助於提高讀者研習行政法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