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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塞(德國文學家一八七七~一九六二)
所謂「幸福」就是指擁有希望的人。
常說人生的幸與不幸,終究是無用的。因為在一生中最不幸的日子裡,也曾有過難以忘懷的快樂日子。
古代中國典籍中,唯「賢人」和印度或蘇格拉底的「喜人」,是同一類型的人。那種人所具備的力量本質,不是準備來虐殺別人,而是為被虐殺而產生的。
讀書絕不是只為了使我們心情愉快,而應集中我們的精神來讀。讀書並不是要打發無趣的生活,以外在的慰藉來麻痺自己,相反的,是在幫助我們漸漸提昇並充實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