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要報考律師、司法官、研究所、高考的考生
使用功效
精選民法重要篇章,重點式打擊問題點,以體系帶出對民法架構的理解,融會貫通更迅速
本書特色
精選案例,講解民法15個重要主題
民法的世界浩瀚無垠,要透徹了解所有的爭議,是困難且不必要的。因此,我將選錄民法重要篇章進行案例式講解,抓住有如銀河繁星中最耀眼的那幾顆考試熱點。
一招打天下,以不變應萬變,答題模板
或許「追逐考點」是考生的宿命,但民事法的考題過於千變萬化,多數追逐到的考點都不會出現在自己那張考卷,而這也正是許多考生(半)放棄民法的原因。
對此,我是覺得,既然考題「萬變」,而且考試是相對分數(考試最大的秘密就是,分數高的上榜),因此不必為了絕對命中而苦盡心思(甚至感到絕望而放棄)。在有限時間內,毋寧是要先掌握好「足以應萬變的那一招不變心法」,也就是「思考架構、法學方法、制度目的、立法者價值判斷」,然後先把熱門、經典概念或爭點整理好答題模板。這部分我會一步一步、一頁一頁地將我的內功心法傳授給你。甚至直接寫成「模板」給你看!
理解、分解實務見解
到底為什麼要看實務見解呢?其實某部分的原因在於,考題當中會出現的爭點,多半都是困擾實務許久的爭點,可能有穩定見解,可能歧異見解。此際,直接去看實務討論的過程或考量的因素(同時理解實務對於法學方法論的操作,如:文義解釋、目的解釋),就能夠高效率地且順利地取得「答題素材」。因此,本書將精選並收錄近年最高法院決議、最高法院具有參考價值民事裁判、其他涉及重要考點的最高法院民事裁判,並劃記重點,甚至濃縮成「答題關鍵句」。
作者簡介
宋定翔
學歷
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經歷
2016年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榜首
授課班系
台北保成補習班
高雄學儒補習班
著作
保成出版社法律潮流短篇文章
民事訴訟法爭點隨身書
民事訴訟法全彩心智圖表
老師解題 民事訴訟法
老師解題 民法(財產法)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上、下冊)
榜首的4堂民法解題課
緒章 民法寫作方法簡介/1
第一章 權利主客體/13
第一節 權利主體/15
第二節 權利客體/21
第二章 行為能力/33
第一節 無行為能力人/36
第二節 限制行為能力人/40
第三章 意思表示/53
第一節 意思表示不一致/55
第二節 意思表示不自由/82
第四章 代理制度/93
第一節 有權代理/98
第二節 無權代理/101
第三節 實例演習/114
第五章 消滅時效/117
第六章 法定之債/131
第一節 無因管理/133
第二節 不當得利/135
第三節 實例演習Ⅰ/139
第四節 侵權行為之體系/150
第五節 一般侵權行為/151
第六節 特殊侵權行為/166
第七節 損害賠償/188
第八節 實例演習Ⅱ/216
〔專題〕毒物侵害的損害賠償責任/235
第七章 契約法總論/251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253
第二節 債之保全/277
第三節 債之消滅/280
第四節 實例演習/284
第八章 契約法各論/287
第一節 買賣契約/289
第二節 租賃契約/298
第三節 承攬契約/310
第四節 其他契約類型/331
第五節 實例演習/335
第九章 所有權/343
第一節 事實上處分權/347
第二節 相鄰關係/353
第三節 共有關係/363
第十章 擔保物權/389
第一節 抵押權/392
第二節 讓與擔保/405
第十一章 婚姻事件/409
第一節 婚姻/411
第二節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417
第三節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425
第四節 人工生殖法/445
第十二章 親子事件/447
第十三章 繼承事件/455
第一節 繼承之關係/457
第二節 遺囑/470
第三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476
第四節 實例演習/484
第十四章 監護事件/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