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1949年以來,中國行政審批制度經歷了漫長且複雜的變遷過程。根據相關研究報告統計,僅2002年至今這一時段,中國中央政府便先後開展了七輪大力度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地方各級政府開展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踐更是不勝枚舉。
在此過程中,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與變遷一方面受到了建立健全市場經濟體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等外在因素的深刻影響, 另一方面也是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重新配置行政權力、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能、妥善處理「政府—市場—社會」關係等內在因素推動的結果。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變遷與演進,如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形成了諸多共識,其中最根本的一條是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努力達成「創新政府管理,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 努力為人民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的目標。
與行政審批制度變遷70年相伴隨的,除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的諸多成果,還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遭遇的一系列困境與矛盾。實際上,行政審批制度變遷與改革的過程, 就是不斷解決行政審批制度領域困境與矛盾的過程。因此,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將發生在未來時,實際是承認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面臨待解決的困境與矛盾。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廖宏斌
法學博士,教授,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著有《1949年後中國行政審批制度變遷》。
目錄
第一章 脈絡、邏輯與評價: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分析維度
第一節 制度、 制度變遷與行政審批制度變遷
第二節 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分析維度
第三節 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分析方法與途徑
第一篇 1978年後以前的行政審批制度變遷
第二章 1978年後以前的行政審批制度變遷
第一節 1978年後以前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行政體制變化下行政審批變遷的基本方面
第三節 1978年後以前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主要邏輯
第四節 對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審批制的評價
第二篇 1978-2000:開放探索階段的行政審批制度變遷
第三章 1978年後探索階段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 1978年後探索階段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
第二節 經濟特區涉外領域審批權的先行改革
第三節 逐步擴大企業自主權
第四節 將多種審批權下放到地方政府
第五節 備案制的初步發展
第六節 來自地方政府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深圳的案例
第四章 1978年後探索階段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主要邏輯
第一節 誘發環境:開放給政府管理模式提出新要求
第二節 中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動力機制分析
第三節 中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利益主體分析
第五章 1978年後探索階段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評價
第一節 配合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
第二節 推進了政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服務職能
第三節 有利於「依法治國」的開展
第四節 改革中的困境與不足
第三篇 2001-2011:加入WTO後的行政審批制度變遷
第六章 加入WTO後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 加入WTO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
第二節 以法為綱:行政審批的法治化進程
第三節 效率第一:行政審批的模式再造
第四節 地方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探索與創新
第七章 加入WTO後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主要邏輯
第一節 誘發環境:WTO對成員公共管理質量的要求
第二節 加入WTO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動力機制
第八章 加入WTO後行政審批制度變遷的評價
第一節 改革進程總體特點回顧
第二節 行政審批改革取得的成效
第三節 改革中的困境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