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終於能在春天的時候出書,想起前兩回,在瑟瑟的秋天裡結集,手指翻過扉頁時,都帶著楓楓的落葉聲,雖然實則是件令人興奮的事,但是發生在那樣讓人留不住溫度的風裡,那樣連風也留不住雲的天空下,總有幾分悵然。也或者,其實只是因為自己在春天出生的緣故,才偏愛繁花蛇鬧的三月,彷彿不用著力,憑空便生出許多顏色。
「薄荷心事」出版後,整整賦閑半年,鎮日裡半個台灣晃盪,台北小住半月後,台中再逗留數日,往返車程亦不些一小時,這樣的生活,自然不難遇見旁人質疑的眼光,甚至隨時可能衝口而出的:「妳到底在做什麼?」而我也只能期期艾艾的。因為沒有勇氣回答:「寫小說。」因此便說不出個所以然,直到最近。才突然理直氣壯的以惡作劇的心情大聲回答:「我失業了。」
理直氣壯之後,果然為難的換成了發問的人。不過,想起泰半時候,我能花上大把時間,毫無顧忌地流連書肆、秉燭夜談,甚至什麼也不想,只是坐在陽光明媚的窗前,吃一大杯冰淇淋聖代,實踐想望許久的懶散日子,我又覺得別人質疑的眼光,實在是算不得什麼的。
每每攤開自己喜愛的雪白五百字稿紙,我便再一次深切地體會出,心裡的感動不是世間任何一種愛戀可以代替。我當然知道,即使是我所偏愛的陽春三月,季節裡所有的奼紫嫣紅。無一不是費盡心思,方能生出萬般顏色。但是,面對著稿紙,心中層層沈澱後的依戀,卻足以支撐我走過每一格不同的心情,如同農夫面對春天初犁好的田畝,在水光瀲艷中,感動地俯身插秧,那一哇哇在微陽下跳躍的碧綠,便是我的字跡,虔誠行過我熱愛的人世。
其實,初寫極短篇時,倒不曾想過有一日亦能結集,靈光乍現後的千餘字心情,總覺難成大器,不想,一路寫來,倒也寫出些興味,不知不覺間,竟已有了三十餘篇章。初春天氣,微寒依然,整理剪報時,忽然想起昔時在大度山上,有一種喚作珍珠玫瑰的花,春天開時,一叢灌樹上滿是星白花蕊,一簇簇沾染著清晨的露水,金色陽光下,遠遠望著,有些熠熠生輝的幻象,引人忍不住趨前,看清了,方驚嘆她的細巧雅致,活脫脫是玫瑰的縮影,卻又渾圓輕盈如一枚瑩白珍珠,花瓣層層包裏住她纖敏易感的心,造物者不曾因她的纖小而忽視任何一瓣花瓣的姿態,身處於春天的一片繁鬧繽紛間,她或者沒有奪人的氣勢,而風采依然有可品之處。
送稿子到出版公司那日,正好有著陽光艷艷,行經民生東路巷弄裡,路旁是一排花店,陽光霸道的跨進遮陽篷下,彷彿舞台上的聚光燈,萬千窈窕的花葉霎時招搖起來,襯得好天氣竟微微使人心疼。據說,「在陽光下道別」印好的那幾日,正是我二十五歲生日的前後,對於過往歲月,是早已不敢輕易放在掌心中掂一掂的年紀,方始明白,原來此番在陽光之下,與之道別的不是其它,而是我回首不再的年輕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