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為萬法之母,其中又以總則編最為重要。本書蒐集國考歷屆重要試題,提供參考答案,並對考題來源透過註解予以說明,讀者可以充分理解出題者測試重點。本書在撰寫體例上以重點整理搭配讓讀者牛刀小試的測驗題,以及供讀者思考演練的申論考古題,均有助於讀者學習並掌握國家考試重點。
作者簡介
陳連順
現 職
大成法律事務所臺灣所顧問
高理法律事務所顧問
會計師全聯會法規會顧問
記帳士全聯會商事法顧問
實務授課講師(包含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中市會計師公會、臺南會計師公會、高雄會計師公會、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務教育基金會、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士、碩士、博士班研究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系
初版序
第一章 法 例/1
一、民事法規適用的順序/1
二、確定數量的標準/6
三、使用文字的標準/7
第二章 權利體系與權利主體(人)/9
第一節 權利體系/9
一、權利的意義/9
二、權利的分類/10
第二節 自然人的能力/20
一、權利能力的意義/21
二、自然人權利能力的存續期間/22
三、死亡宣告制度/25
四、同時死亡之推定/30
五、自然人的行為能力/31
六、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37
七、自然人的責任能力/40
第三節 人格權與身分權的保護/47
一、人格權的保護/48
二、身分權的保護/53
第四節 住所與居所/59
一、住所的意義及效力/59
二、意定住所/59
三、法定住所/60
四、居 所/61
第五節 法 人/62
一、法人的意義及分類/62
二、法人設立之要件/67
三、法人設立之立法主義/68
四、法人之能力/69
五、法人之住所/76
六、法人之機關/76
七、法人之登記/82
八、法人之消滅/84
九、法人的監督/85
第三章 權利客體──物/91
一、物的意義/91
二、物權標的物特定原則/92
三、物的種類/93
第四章 法律行為/109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意義及分類/109
一、法律行為的意義/109
二、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準法律行為之不同/111
三、法律行為的分類/115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要件與標的/130
一、法律行為的要件/130
二、法律行為的標的(內容)/132
第三節 完全的法律行為與不完全的法律行為/143
一、完全的法律行為/143
二、不完全的法律行為/143
第四節 限制行為能力人及受輔助宣告者之法律行為/152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152
二、受輔助宣告者之法律行為/162
第五節 意思表示之成立、生效、撤回與解釋/173
一、意思表示之成立/173
二、意思表示的發出與生效/174
三、意思表示之撤回/179
四、意思表示的解釋/179
第六節 意思表示不一致/181
一、故意的不一致/182
二、無意的不一致/190
第七節 意思表示不自由/202
一、詐 欺/202
二、脅 迫/207
第八節 法律行為的附款/215
一、附款的概念/215
二、條件的意義/215
三、條件的分類/215
四、不許附條件的法律行為/219
五、條件之效力/220
六、期限的意義/221
七、始期與終期/221
八、不許附期限的法律行為/223
九、期限之效力/223
第九節 代 理/225
一、代理之意義、要件、效力及類似制度之比較/225
二、代理權之授與及代理權之限制/236
三、無權代理/247
第五章 期日與期間/263
一、概 說/263
二、期 日/263
三、期間的起算與終止/263
四、年齡的計算/265
第六章 消滅時效/267
一、消滅時效制度的概念/267
二、消滅時效之期間/269
三、消滅時效之效力/274
四、消滅時效的客體/277
五、消滅時效中斷/282
六、消滅時效不完成/284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與自力救濟/289
一、權利行使之原則/289
二、自力救濟/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