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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相學入門》手相學者之証據何在乎。曰手紋也。丘也。形成物也。以此種種。為其證。而加以說明。其證據萬人各不相同。雙生兒亦然。若一家血統相傳數代。其特徵必發見於若子若孫之掌中。因此特徵之傳衍。足以證明其遺傳之種性。尤可異者。其子之性質似父。則必傳其父之手紋。似母傳其母之手紋。為一般之原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