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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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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8版)

作者: 莫孟衡(撲吼獅)
出版社: 學稔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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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NT530.00
市场价格: RM81.50
本店售价: RM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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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 題目編排體系化,對照個人讀書進度,隨時練習題目。
  2. 版面完全擬真,答題字數完整呈現,每次練習皆如臨國考戰場。
  3. 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
  4. 精準的題型分析,豐富的答題參考資料,不再掛一漏萬。

  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不同,事實上並無特定的解題流程(刑法不外乎三階或二階的解題架構),刑事訴訟法的解題,只要注意兩個步驟即可:一、篩選爭點、二、排列順序。

  上述兩點中,前者乃自命題老師的題目文字中,判斷老師欲測驗考生者為何,一般如申論題型判斷上較無問題,因為該題要問什麼,題目一看即知;惟較麻煩者為實例題,案例事實往往很長,故要篩選出老師要問的地方比較困難。在此提供一訣竅,以刑法為例,一般思考爭點的方式,均為挑選出「犯人」之「行為」,再進一步分析其行為「該當何罪」;刑事訴訟法剛好相反,由於通篇刑事訴訟法典著眼於國家行為之規制,故在判斷爭點時,不妨先抓出「國家」在案例事實中究竟「做了什麼」?也就是以「國家」的「行為」當作切入之分析點,進而判斷國家行為在「刑事訴訟法」上之「效力」為何,是一比較好的判斷方式。而排列順序上,整個刑事訴訟的流程均是先後次序進行,故在排列上,亦建議以國家行為發生之時間先後順序為佳。

  另外,在寫作上,應採取先點出爭點分析後之「最後結論」,作為「破題」,使閱卷老師能看得更清楚。而本書的擬答亦是以此方式寫作而成。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莫孟衡(撲吼獅)


  台大法研所
  台大博士班榜首
  公費留學考試榜首
  University of Minnesota法學碩士
  University of Virginia法學碩士
  某律師事務所小雜工

  想清楚自己想要做甚麼,以及到底自己喜歡甚麼,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不管從甚麼角度來看,考上國考都不會是你真正想做以及喜歡的東西,毋寧只是一個實現你目標的手段。當然,每個人不一定都在這條考試的道路上一帆風順,但不要忘記了自己一開始是為了甚麼考這個考試,以及到底自己考上了想做些甚麼,才不會讓這個考試的過程、或是考上了之後的結果扭曲了自己。
 


目錄

Chapter 1  刑事訴訟法總論
第一節    刑事訴訟之基本原理原則
壹‧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
貳‧調查原則與澄清義務
第二節    刑事訴訟程序基本構成要素(上):主體贈與  
題型 1-2-1 法院:管轄(一)【94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2-2 法院:管轄(二)【103律師第3題】
題型 1-2-3 律師權—律師在場權vs.偵查不公開【9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1-2-4 律師權—律師在場權【102律師第3題】
題型 1-2-5 律師權—形式與實質辯護(一)【92律師第3題】
題型 1-2-6 律師權—形式與實質辯護(二)【95律師第1題】
題型 1-2-7 律師權—形式與實質辯護(三)【106律師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1-2-8 律師權—羈押被告之律師權保障(一)【100司法官第3題】
題型 1-2-9 律師權—羈押被告之律師權保障(二)【106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10 強制辯護與通常審判程序(一)【101律師第4題】
題型 1-2-11 強制辯護與通常審判程序(二)【104律師第5題第3小題】
第三節    刑事訴訟程序基本構成要素(下):客體
題型 1-3-1 單一性【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1-3-2 同一性(一)【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3-3 同一性(二)【98律師第3題】
題型 1-3-4 單一性與同一性之競合【103律師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1-3-5 裁判【88律師第4題】

Chapter 2 偵查、強制處分與證據
第一節    偵查
壹‧告訴「無客觀不可分」
貳‧刑事訴訟法沒收新制借貸
題型 2-1-1 偵查的發動門檻【95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1-2 告訴(一)【99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1-3 告訴(二)【101律師第3題】
題型 2-1-4 告訴(三)【103律師第5題】
題型 2-1-5 告訴(四)【105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2-1-6 告訴(五)【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第二節    強制處分
壹‧羈押之期間
貳‧非傳統之強制處分
參、衍生證據
題型 2-2-1 搜索扣押—無令狀搜索【98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2-2 搜索扣押—無令狀扣押【93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2-3 搜索扣押—夜間搜索【96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2-4 搜索扣押—沒收與扣押【105律師第3題】
題型 2-2-5 其他拘束「人身自由」之強制處分【99律師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2-2-6 新型態強制處分—通訊監察【10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2-7 新型態強制處分—通訊監察 + 誘捕偵查【104律師第4題】
第三節    證據法論
證據法之基本體系
題型 2-3-1 私人不法取證(一)【98律師第1題】
題型 2-3-2 私人不法取證(二)【105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2-3-3 準備程序可否認定有無證據能力?【97律師第2題】
題型 2-3-4 自白法則【94台大第1題】
題型 2-3-5 自白法則【95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2-3-6 自白法則【98律師第2題】
題型 2-3-7 自白法則【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2-3-8 自白法則【101司法官第5題第1、2小題】
題型 2-3-9 自白法則【101律師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2-3-10 自白法則【103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2-3-11 自白法則【104律師第3題】
題型 2-3-12 傳聞法則(一)—刑訴§159【105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3-13 傳聞法則(一)—刑訴§159【105律師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2-3-14 傳聞法則(二)—刑訴§159-1【95律師第2題第2、3小題】
題型 2-3-15 傳聞法則(二)—刑訴§159-1【102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2-3-16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3-17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97律師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2-3-18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100司法官第5題第3、4小題】
題型 2-3-19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100律師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2-3-20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102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2-3-21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103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3-22 傳聞法則(三)—刑訴§§159-2、159-3【104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2-3-23 傳聞法則(四)—刑訴§159-4【93律師第3題】
題型 2-3-24 傳聞法則(四)—刑訴§159-4【99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2-3-25 傳聞法則(四)—刑訴§159-4【100律師第3題】
題型 2-3-26 傳聞法則(四)—刑訴§159-4【102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2-3-27 傳聞法則(四)—刑訴§159-4【105律師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2-3-28 傳聞法則(三)、(四)—刑訴§§159-3、159-4【104律師第5題第2小題】
題型 2-3-29 直接審理原則【91律師第1題】

Chapter 3通常審判程序
第一節    起訴:公訴(包含不/緩起訴)+自訴
公訴之效力
題型 3-1-1 不起訴【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題型 3-1-2 緩起訴(一)【94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3 緩起訴(二)【95律師第3題】
題型 3-1-4 緩起訴(三)【98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5 緩起訴(四)—無效的撤銷緩起訴【101律師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3-1-6 起訴—起訴法條之變更(一)【101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7 起訴—起訴法條之變更(二)【104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3-1-8 起訴—起訴法條之變更(三)【105律師第4題】
題型 3-1-9 起訴—起訴法條之變更(四)【10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10 起訴—起訴法條之變更(五)【106律師第2題第4小題】
題型 3-1-11 起訴—公訴不可分vs.追加起訴【102律師第5題第2、3小題】
題型 3-1-12 起訴—公訴不可分vs.犯罪事實一部減縮【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1-13 起訴—舉證責任【99律師第2題】
題型 3-1-14 自訴—自訴不可分(一)【9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15 自訴—自訴不可分(二)【97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1-16 自訴—自訴不可分(三)【103律師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3-1-17 自訴—自訴程序合法性(一)【92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18 自訴—自訴程序合法性(二)【92律師第2題】
題型 3-1-19 自訴—自訴程序合法性(三)【99司法官第2題前段】
題型 3-1-20 自訴—自訴程序合法性(四)【98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第一審程序(包括簡易、協商程序、簡式審判程序)
壹‧審理之原則
貳‧審理之結果
題型 3-2-1 通常審判期日(準備程序)(一)【99司法官第2題後段】
題型 3-2-2 通常審判期日(準備程序)(二)【102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3-2-3 通常審判期日(準備程序)(三)【103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題型 3-2-4 通常審判期日(一)【92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2-5 通常審判期日(二)【96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2-6 通常審判期日(三)【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3-2-7 簡易判決之上訴【98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2-8 協商程序【98律師第4題】
題型 3-2-9 簡式審判程序【99律師第3題】

Chapter 4 救濟程序
第一節    通常之救濟程序
上訴之範圍
題型 4-1-1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一)【90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1-2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二)【92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1-3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三)【94律師第2題】
題型 4-1-4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四)【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1-5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五)【96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1-6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六)【97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1-7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七)【97律師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1-8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八)【102律師第4題】
題型 4-1-9 上訴通則與第二審程序(九)【104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10 第三審程序(一)【93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1-11 第三審程序(二)【94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12 第三審程序(三)【96律師第4題】
題型 4-1-13 第三審程序(四)【99律師第4題】
題型 4-1-14 第三審程序(五)【100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1-15 第二審與第三審程序之綜合考題(一)【100律師第4題】
題型 4-1-16 第二審與第三審程序之綜合考題(二)【102司法官第4題】
第二節    非常救濟程序
題型 4-2-1 再審【91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4-2-2 非常上訴【93律師第4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