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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正義的力量:當代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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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正義的力量:當代包青天

作者: 葛永光
出版社: 永然
出版日期: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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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透過作者於監察院擔任監察委員的所見所聞,介紹我國監察權的本質、運作方法及其職權運作上的限制。透過其主查或參與協查的案例,讓讀者瞭解監察院的運作。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葛永光(1954- )


  祖籍浙江義烏,生於宜蘭,後隨父親部隊轉移到高雄,從小在左營眷村長大。曾任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主席團主席、第四屆監察委員、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秘書長、台大政治系教授暨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現為救國團主任、台大政治系暨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教授、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理事長。

  求學歷程
  由於父親的軍人收入微薄,且要養七口之家,葛永光從小即養成刻苦勤奮的精神。小學畢業因成績優良,獲保送就讀高雄市立二中。之後,考上高雄中學及台大政治系就讀。台大畢業後,考取台大政治研究所,並於兩年後取得碩士學位。1980年考上國民黨中山獎學金赴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就讀,1985年5月取得政治系博士學位,於當年8月返國應聘於台大政治系暨國家發展研究所任教迄今。
  葛永光在學校唸書時,除品學兼優外,在社團及課外活動上亦表現優異。在大學求學期間,除了加入台大合唱團、法學院炯炯社社長、「法言」採訪主任、台大青年社採訪主任、知忠通訊社社長、覺民學會副會長。大四時,更經由台大全校初選、北區大專院校複選,成為國民黨第11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並在總統蔣經國和兩千多位代表前,針對青年問題對國民黨提出多項建言。在美國唸書時,也曾和美國中西部友人共同創辦「大漢風」留學生雜誌。

  國際交流
  葛永光回國後,在台大教學期間除經常代表台灣參與各項國際學術會議外,也多次獲邀率領青年團體從事國民外交。
  1.1985年11月帶領「國民黨青年赴德訪問團」首次應邀訪問德國並順道訪問荷蘭、奧地利。
  2.1986年9月率「中華民國青年友好訪問團」訪問美國巡迴美東25州演出,受到眾多美國民眾歡迎,並多次接受美國電視和報紙訪問。
  3.1987年2月應新聞局邀請和趙國材、吳榮義、蕭新煌等教授組成「中華民國學者赴美訪問團」赴美為台灣宣傳。
  4.1988年10月帶跨黨派的訪問團參與美國國務院舉辦的「世界民主會議」。
  5.1989年8月帶團參與在巴黎舉辦的「世界青年領袖會議」,1991年元月,應李煥先生邀請,參加中華民國慶賀瓜地馬拉總統就職「總統特使團」,並訪問哥斯大黎加和巴拿馬。
  6.1991年3月帶團參加「世界青年民主聯盟」(Interna-tional Young Democrats Union)在華府舉行的成立大會,獲得各國代表支持,高票當選創會副主席。
  7.1991年11月應邀兼任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秘書長,為國推動國民外交。
  8.1993年因為在國民外交上的卓越表現,獲遴選為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
 


目錄

求學歷程

國際交流

行所當行,為所當為/馬英九前總統
理性、中道、改革的力量/吳伯雄主席
見山是山,見水是水/錢復
是挑戰,也是機會/曹俊漢
懇摯的力量/鄭貞銘
捍衛公義的力量/葛永光

第一篇 人生中的多次轉折
人生的另一次轉折

第二篇 監察人生
提名權與同意權的競逐
新官上任三把火:重大案件的分配
監察權、監察御史與包青天
一、監察制度確立於秦漢時期
二、監察權是孫中山的獨到發明
三、監察委員不是包青天
監察院的結構
監察權之功能
一、彈劾權
二、糾正權
三、糾舉權
四、審計權
五、調閱權
六、調查權
七、巡察權
八、陽光法案實施權責機關
九、監試權
監察權與行政權
一、監察權監督行政權的限制
二、行政權對監察權的詬病
監察權與立法權
一、立法院對監察院的權力
二、監察院對立法院的權力
監察權與司法權
一、監察院對司法院之權力
二、監察院與司法院爭議
監察權與考試權
一、監察權對考試命題監督之問題
二、懲戒法第7條
三、監察院對考試院之權力
四、考試院對監察院之權力互動關係
監察權與地方政府
監察院對地方政府的職權
監察權的改革
一、彈劾權的改革
二、糾舉權的改革
三、糾正權的改革
四、調查權及調閱權的改革
五、巡察權及陳情制度的改革
六、監察委員的任期及提名方式的改革
七、廉政署要不要移到監察院?或者監院要不要設立人權委員會?
八、監察院的興廢問題

第三篇  回想
揮別監察院
台灣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