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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作者針對刑法釋義學基本理論的部分作品集,討論的主要標的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礎論述,尤其著重如何貫徹法益保護的刑法中心思想,以及如何限定構成要件行為的解釋等兩大重心,作者將發展出以法益保護為重,另以構成要件行為為輔,同時強化損害流程現實面向的客觀主義進路,並再以此觀點,在第二部分具體分析故意犯刑事責任得否與如何前置認定,有效設定未遂犯及預備犯的刑事責任界限,另外再於第三部分,詳論刑法如何解決構成要件行為時點自陷責任能力障礙的原因自由行為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