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0–1953年,共產黨佔領大陸後,在農村進行土地改革運動,鬥地主﹑分田地,本人的家庭成份是地主,當時我還是個十歲左右的兒童,我以小孩的感受描述了那幾年間人間發生的殘酷事實。(二)1953–1961年,我重回學校讀書直至以優異成績高中畢業。我以當年少年﹑青年和學生的心態描述了我因為家庭出身而受到的不合理歧視,各項政治運動如反右派鬥爭﹑大躍進運動和大煉鋼鐵運動等,對教師﹑學生和社會帶來的影響。(三)1961–1964年,六一年我以優異成績完成高中學業(高中二年級時,曾舉行一次全肇慶專區知識質量檢查,各課來次統一考試,本人成績全級第一)。在小學時,老師告訴我,由於我的家庭出身不好,如果我的考試成績和其他學生一般,則我没有機會被(高一級的學校)取錄。一九六一年,是年中共中央召開了蘆山會議,提出了‘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口號,我連這最後的升學機會也没有了。記得我曾請求學校的共產黨幹部分配工作給我,得到的是粗聲的回答:‘你以為建設社會主義這麼容易,返回郷下耕田去!’連半句安慰的話也不說。我只可返回原籍郷村耕田,但却因為我的家庭出身而遭到完全無理迫害。(四)1964–1971年,那時我開始認同‘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道理,意識到只有逃出共產黨的統治範圍,才有將來。六四年四月我逃離了家鄉,流浪於廣州﹑東莞﹑龍門﹑中山﹑三水﹑四會﹑台山等地,其間一合時機便偷渡往香港或澳門,經多次失敗被捕,關進收容所。我將流浪多年所見所聞,在文中描述出來,供有興趣者閱讀。一九七一末,我終於到了香港。
本書特色
內容完全是本人由童年至青年時代的實際生活經歷。
作者簡介
張伯強
作者的家鄉是廣東省開平縣,記憶中1950年初共產黨的統治已完全進入我的家鄕,我當年還是個兒童。由於我的家庭被定爲「地主成份」,從此我在殘酷的階級鬥爭隂霾下生活和掙扎了近二十一年,直至1971年末,逃出了當年堅持階級鬥爭的共產黨的控制範圍,到達香港,才得到和一般人同等的生存權利。詳情請閱讀「青春之哀歌」,全書其實是我的自傳。
1978年,我當了香港政府公務員,直至2004年退休。我的太太在香港出生,我們的三名兒女在完成學士或碩士學位後,也進入香港公務員隊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