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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就律師應被加重民事責任之法理基礎、律師之契約義務、責任要件、第三人責任與保險等問題均作深入解析,作者引介德國由法官自行推演形成律師民事責任法制之經驗,指出其對於法治國之建立有重大之意義。本書對於我國法官怠於履踐其對於建立公平正義民事責任法制之具體落實義務,並提出檢討。並認為若法官仍拘泥於立法成文,無法以正義公平法理為準據,為法續造努力,則人民對司法之疏離,仍將無改善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