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指出,最能代表大陸2002年所提出的民法典起草的立法方向有三,分別為官方草案、由中國社科院法研所研究員梁慧星領銜起草的草案、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利明領銜起草的草案。本書即依此作為立論基礎。
本書以經濟分析為研究方法,分別從民法典體系、民法總則、人格權、物全、合同、侵權責任、不動產物權變動公示方法等七部份,探討民法立法中身分法以外的全部課題。
本書許多思維模式完全不同於台灣的法學教科書,將能帶給讀者進入全新的法學視野,非常值得學術界引為思惟辯證。本書為台灣財產法既經濟法研究從書之二。
第1章 民法典體系
1. 引 言
2. 民法的基礎理論體系
3. “三版本”和台灣民法典的異同
4. 立法過程重大爭議事項
5. 本文評析與立法建議
6. 結 論
第2章 總 則
1. 引 言
2. 總則應規範的事項
3. 三版本與台灣民法典的異同
4. 本文評析與立法建議
5. 結 論
第3章 人格權
1. 引 言
2. 人格權法的功能與趨勢
3. 三版本與台灣民法典的異同
4. 立法過程重大爭議事項
5. 本文評析與立法建議
6. 結 論
第4章 物 權
1. 引 言
2. 物權法的功能與趨勢
3. 三版本與台灣民法典的異同
4. 立法過程重大爭議事項
5. 本文評析與立法建議
6. 結 論
第5章 契約(合同)
1. 引 言
2. 契約法的功能與趨勢
3. 三版本與台灣民法典的異同
4. 立法過程重大爭議事項
5. 本文評析與立法建議
6. 結 論
第6章 侵權行為
1. 引 言
2. 侵權行為法的功能與趨勢
3. 三版本與台灣民法典的異同
4. 立法過程重大爭議事項
5. 本文評析與立法建議
6. 結 論
第7章 不動產物權變動公示方法的考察與分析
1. 引 言
2. 羅馬法及其後不動產物權變動公示方法的歷史考察和分析
3. 中國大陸不動產物權變動公示方法的社會調查與實證分析
4. 歷史考察和實證分析對於中國大陸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的啟示
5. 結 論